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啤酒瓶使用期限为两年 青啤使用过期啤酒瓶

文章来源:本站 上传时间:2016-05-03

  2月8日,市民樊先生在某超市购物时看到青岛啤酒特价出售,于是买了两瓶回家。当他拿出啤酒准备饮用时,偶然发现啤酒瓶瓶身下方有“B2006”的印记,上网查询后樊先生才知道,这是啤酒瓶的型号和生产日期。樊先生说,自己曾经看过超期使用的啤酒瓶爆炸伤人的新闻,当时了解到啤酒瓶的回收使用期限是2年。“现在这个啤酒瓶已经使用了6年了,这么长时间的循环使用,如果爆炸了怎么办?”樊先生很担心,一直没敢打开那两瓶啤酒。


  记者就此查询相关规定得知,早在1996年,国家就出台了《啤酒瓶GB4544—1996强制性标准》,对啤酒瓶的耐内压力、抗热、抗冲击等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。标准中规定,啤酒瓶底上侧20毫米范围内必须打上专有标志“B”以及啤酒瓶的生产日期。“B”标明的是啤酒专用瓶,B字瓶的安全性高于非B字瓶。同时该标准还注明,“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”,这也标明酒瓶的“保质期”。


  超期使用的啤酒瓶名义上还是B字瓶,但其质量标准已经无法达到B字瓶的质量要求,安全性能也会大大降低,这样在使用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发生碎裂甚至爆炸。


  市民很少关注酒瓶过期


  近日,记者走访广州市几家大型超市,发现许多国产品牌的啤酒瓶都存在超时服役的现象。而在其他小型超市和饭店,啤酒瓶超时服役的现象也同样存在。


  对于“啤酒瓶是否存在保质期”的问题,多数消费者都表示并不了解。“一般都是看啤酒保质期的,很少会注意到瓶子也有保质期。”在超市选购啤酒的刘先生表示。多数市民也表示,购买时只会关注啤酒的品牌和生产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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